平山县召开“行业枫桥”工作推进会
为进一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质效,4月16日,平山县组织召开全县“行业枫桥”工作推进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齐向前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司法局党组书记李娜传达了“行业枫桥”工作的具体安排,县人社局、县自规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健局、县住建局等14个单位主管副职、15个行专调委会主任以及县旅游协会、县物业协会负责人共计3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县医疗调委会和县金融调委会负责人就行专调解工作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困难、下一步思路举措等进行了发言。
会议强调:
01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行业枫桥”工作的重要意义。
深入贯彻中办、国办联合印发《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文件精神及全省推动“行业枫桥”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发挥好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专调解组织职责作用,努力推动“行业问题行业解决”,及时有效化解特定行业和专业领域出现的难点、热点矛盾纠纷,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02
二要突出工作重点,有效提升“行业枫桥”实战能力。
要依托综治中心深化与相关单位的无缝对接,推动行专调解组织采用常驻、轮驻等方式全面融合对接综治中心建设;要进一步推进金融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重点行业、专业领域建设,立足工作实际,将行业特点与调解工作深度融合;要坚持源头治理与动态管理相结合,各行政机关要坚持关口前移,对多发性矛盾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指导行专调解组织有针对性制定“治未病”措施。各行专调解组织要对照《石家庄市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指引(试行)》要求,规范工作流程、工作标识、调解文书等,实现“五落实”,“六统一”。
03
三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提升“行业枫桥”工作成效。
深刻把握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的规律,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党委政法委组织协调、部门各司其职、单位各负其责、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3+3”工作格局。司法行政机关要履行好指导调解工作的法定职能;相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担负起督促指导本行业本系统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的主管责任;调解组织要抓住机遇、稳步发展,用“行业人解行业事”的方法及时化解行业矛盾纠纷,形成具有平山特色和辨识度的“行业枫桥”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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