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6年中央设施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储备的通知
平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6年中央设施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储备的通知为提升新型经营主体蔬菜(含食用菌、西甜瓜、草莓)、水果等特色产业生产能力
关于开展2026年中央设施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储备的通知
为提升新型经营主体蔬菜(含食用菌、西甜瓜、草莓)、水果等特色产业生产能力,现开展2026年中央设施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储备工作。通知如下:
1.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支持蔬菜、水果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2.申报条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两类新型经营主体蔬菜、水果规模化、标准化基地建设。申报主体要求具有一定的生产基础,经营管理规范、经济实力较强,在当地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3.补助额度和支持环节。合作社补助15万左右、家庭农场补助5万左右。项目资金用于支持新建钢骨架、大跨度、少立柱新型实用设施和改造升级老旧棚室,提升设施生产能力。每个经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产业。在耕地上建设果树设施的项目一律不予支持。
4.申报安排。有意向申报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于4月28日中午前(严格注意时间,过期不再接收申报储备信息),分产业填写《新型经营主体蔬菜/水果设施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情况表》,连同电子版建设实施方案发送至psxnyjjcz@126.com">psxnyjjcz@126.com 。
联系人:王晓聪 15226506829
张少航 15028911070
附件:新型经营主体蔬菜/水果设施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情况表
平山县农业农村局特色产业组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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