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主城区、平山县新增多处“电子警察”
1月20日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平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分别公布了新一批
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地点
各位车主行车请自觉遵守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公布交通执法取证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主城区道路交通管理,优化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交通拥堵及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拟启用以下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现将启用地点向社会公布,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一、卡口式电子警察设备安装位置及抓拍的违法行为
抓拍违法行为:(1117)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设备安装位置:槐安路与时光街由东向西、槐安路与时光街由西向东、槐安路与福裕街由东向西、槐安路与苑东街由东向西、槐安路辅路与时光街东侧入口由西向东。
抓拍违法行为:(6095)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设备安装位置:槐安路与北杜街由西向东。
抓拍违法行为:(1117)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6095)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设备安装位置:槐安路与玉村街由西向东、槐安路与北杜街由东向西、槐安路与北杜街由西向东、槐安路与福裕街由西向东、槐安路与苑东街由东向西。
抓拍违法行为:(137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设备安装位置:京广东街与汇华路南侧、京广东街与汇华路东侧、京广东街塔南路南侧、京广西街与新石中路南侧、京广西街与新石南路北侧。
抓拍违法行为:(112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的。
设备安装位置:京广东街与汇华路南侧、京广东街与汇华路东侧、京广东街塔南路南侧、京广西街与新石中路南侧、京广西街与新石南路北侧。
抓拍违法行为:(1355)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设备安装位置:南三环与建设大街东侧西向东、南三环与建设大街东侧东向西。
二、闯红灯式电子警察设备安装位置及抓拍的违法行为
抓拍违法行为:(1625)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1117)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6095)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设备安装位置:槐安路与玉村街由东向西、槐安路与时光街由西向东、槐安路与北杜街由东向西、槐安路与福裕街由东向西、石津西路与复兴大街辅路由南向北、石津西路与复兴大街辅路由北向南、石津西路与复兴大街辅路由东向西、石津西路与复兴大街辅路由西向东、宝源路与复兴大街辅路由南向北、宝源路与复兴大街辅路由北向南、新城大道与复兴大街辅路北侧由北向南。
抓拍违法行为:(1625)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1117)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设备安装位置:槐安路与福裕街由东向西。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5年1月20日
平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启用电子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进一步保障辖区道路安全、有序、畅通,以安全、合规、合理为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平山县新增非现场执法取证设备点位及具体采集违法行为公示如下:
以上8处非现场执法取证设备于2025年1月27日正式启用,对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以上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规范、安全出行,为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平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1月20日
石家庄共享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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