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出动大批警力,抓人~
按照省法院“拉网式”集中执行攻坚行动要求,4月22日,平山法院、灵寿法院协同开展第四次“集中交叉执行”统一行动,两地法院集中优势力量,逐片区清理,各个击破,严厉打击拒不执行行为
按照省法院“拉网式”集中执行攻坚行动要求,4月22日,平山法院、灵寿法院协同开展第四次“集中交叉执行”统一行动,两地法院集中优势力量,逐片区清理,各个击破,严厉打击拒不执行行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与当事人合法权益。
行动前,两地法院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对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精准确定目标案件,制定详细执行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行动有序推进。
行动中,执行干警们秉持规范、文明、高效原则,奔赴各个执行现场。面对被执行人,他们耐心释法说理,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对拒不配合、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形成强大执行威慑。在法律威慑下,有的被执行人最终认识到错误,当场履行,有的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
申请执行人刘某某与被执行人赵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依法冻结被执行人名下所有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账户,同时电话联系被执行人督促其履行义务,被执行人或不接电话,或以各种理由推诿逃避执行。
以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为契机,执行干警再次到被执行人住所地查人找物以推进执行,被执行人家中大门紧锁,执行干警在其家门口张贴了传票、督促履行义务通告,同时在村委会显著位置张贴了悬赏公告。
执行干警在转战其他执行现场途中,接到了被执行人的电话,询问其被传唤事宜,执行干警遂做释法明理工作,告知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最终被执行人通过家人将执行案款全部转至法院账户,案件执行完毕。
此次“集中交叉执行”统一行动共出动执行干警37人次,奔赴24年乡村,拘传被执行人2人,当场履行案件3件,达成和解3件,执结案件6件,执行到位金额10.2万元。来源:河北省平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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